执法执勤专用车各地可依据辖区产业特点、执法重点及财政承受能力,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上选配更高级的功能模块,如车载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(GC-MS)、车载大气环境监测系统、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等,打造功能集成的移动实验室或移动指挥平台。
执法执勤专用车辆是指经法定程序核定、喷涂统一标识,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日常巡查、现场检查、案件调查、应急响应及跨区域机动执法等任务的机动车辆。其核心用途是保障执法力量的高效机动、快速响应、现场作业与持续值守,是构建现代化、专业化执法能力的重要基础平台。
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(标配)(2024年版)-执法执勤专用车辆,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根据执法管辖范围、人员编制、任务量和地理环境特点,按编制和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执勤专用车辆。原则上,应满足每个一线执法大队(或中队)具备独立执勤用车保障能力。车辆配备应以国产汽车为主,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。